湖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规定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增强组织纪律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领导干部外出,是指学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离开武汉市的行为。
二、校党委书记、校长外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报备。
三、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外出,向校党委书记报告。
四、正处级干部外出,向校党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报告。
五、副处级干部外出,向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其中,学院和直属单位副处级干部外出,向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
六、领导干部外出,须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七、正处级干部外出,须安排好班子其他成员负责本人外出期间的工作。若遇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返校,到岗履职。
八、领导干部外出一般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填写《湖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登记表》(见附件)。因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外出的,可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报告,回校后补办书面报备手续。
九、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行程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
十、学校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十一、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湖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暂行规定》(湖工大党办字〔201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登记表(副校级)
2.湖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登记表(正处级)
3.湖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登记表(副处级)
附件1
湖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登记表
(副校级)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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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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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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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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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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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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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收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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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格经领导审批后,送学校办公室备案)
附件2
湖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登记表
(正处级)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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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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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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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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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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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期间代为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含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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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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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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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收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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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格经领导审批后,送学校办公室备案)
附件3
湖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登记表
(副处级)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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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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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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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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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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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主要 负责人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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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部门) 收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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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格经领导审批后,由各单位、部门自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