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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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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05 浏览:来源:

湖北工业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制度以及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切实深入一线。校领导开展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到实验室、课堂、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教学科研和服务一线,面对面接触师生员工,充分倾听和征求师生员工的诉求和意见,做好调研笔记,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情况。校领导每年调研不少于10次,每年至少安排接待师生信访1次。 

2.注重实际效果。校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针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聚焦广大师生员工的重大关切,每年主持1-2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尽快研究解决办法;重大问题或事项要提请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调研指导单位(部门)工作时,既要讲成绩,也要谈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

3.减轻基层负担。要最大限度减少陪同人员,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参加调研活动。校领导要多开展自主调研,多进行一些不打招呼、不做事前安排的随机性调研。不安排校领导频繁或轮番到一个单位(部门)或一个点去调研。要合理安排好调研时间,原则上不能影响单位(部门)和师生员工的重要工作。

二、精简会议活动

4.减少会议活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归并、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除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明确的重要会议外,原则上不再增加专题性的大型会议。因上级单位布置工作,需要召开的全校性会议,由相关部门会同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除学校主要领导外,其他校领导一般不出席自己业务范围外的表彰会、总结会等。

5.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各类会议活动要尽量减少参加人员,只安排与会议活动内容紧密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参加。学校主要领导不同时出席校内一般性会议活动。副校级领导一般不召集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开会,确需召开的须报校主要领导审批。

6.提高会议活动的质量和效率。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主持会议要简短,不作重复性概述。全校性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主要校领导在大会上的讲话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其他校领导讲话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一般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个半小时,校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交流研讨性的会议,要充分安排好讨论时间,发言紧扣主题,不讲无关的话。

三、精简文件简报

7.精简文件数量。加强对校党委、行政发文的统筹。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制度类文件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每年年初拟定制度类文件年度发文计划,制度类文件需按程序由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对未列入学校年度发文计划的制度,一般不予印发。严格发文审批程序,校领导不直接受理发文请示。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质量,凡照抄照转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刊物)一律不发。对上级单位和部门已公开发布的文件,只提贯彻要求,不再转发。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可以解决的,不再由校党委、行政印发或转发文件。严格控制新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及时清理到期或长期没有开展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越过学校办公室向校领导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学校文件原则上只按存档、上报所需数量印制纸质文件,除有限定性要求外,应利用电子网络平台进行发布。

8.压缩文稿篇幅。除党代会工作报告、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外,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送上级的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1000字;校内请示、报告不超过1000字;简报不超过800字。

9.提高文稿质量。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学校公文管理办法,加强对文稿质量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规范文件的报送程序和格式。加强制度类文件的前置审核,拟提请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的学校规章制度草案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代拟稿,须事先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调论证的基础上,报校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文稿质量。推行“短实新”文风,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观点鲜明、条理清晰。简报主要反映重要动态、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减少一般性情况汇报。

四、密切联系师生

10.深入群众。加强与师生的联系,每位校领导联系一名知名教授,联系一个学生班级;每位处级干部联系一名贫困学生。校领导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节,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人及学院党政负责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8节,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要适当听课。

11.方便师生办事。建立健全简明高效的工作流程,方便师生员工办事。涉及较大范围师生事务的工作,采取联合或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优化网络办公系统,扩大办理事项范围。

五、规范出访活动

12.合理安排出访活动。根据学校对外工作需要,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坚持“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因事定人、严格规范,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在年初提出学校年度公务出访计划,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按程序报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后执行。原则上,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外事工作的副校长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安排出访;其他校级领导出访原则上2年内不超过1次,5年内不超过2次。

13.控制出访规模。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随行人员,公务出访团组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10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1国不超过5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的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抵离汉时,一律不安排有关负责人迎送。

六、改进新闻报道

14.简化校领导活动新闻报道。校领导出席校外工作会议和活动并作经验交流的,发新闻速递,校外一般性会议和活动原则上根据工作需要、新闻性只在综合新闻发消息。校领导参加学校层面的调研、会议和活动的,发新闻速递,参加分管工作领域的一般性调研活动及分管部门例行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新闻性,发综合新闻。

15.规范新闻报道。学校重要工作新闻消息不超过1500字,其他800字以内,图片不超过3张。报道中出现校领导姓名时,第一次出现注明领导主要职务,再次出现一律只写姓名;如出现多位校领导姓名,不一一列举职务,只提姓名,顺序以校园网现任领导顺序为依据。除主要校领导外,新闻标题中一般不出现领导姓名。

七、厉行勤俭节约

16.简化接待工作。上级领导到学校考察或出席公务活动,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做到简约、简朴,不挂横幅和标语,不铺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赠送学校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等。接待住宿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增配或添配高档生活用品。公务接待不上酒、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不摆鲜花等附属摆设。进餐要节俭、适量,按照标准执行。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严禁接受和安排商务宴请。要按照外事规定,节俭办外事,严格控制外事活动规格,严格执行宴请、礼品等标准。

17.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学校举办的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会议成本。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会议,一般不得到校外召开,严禁到高档宾馆或风景名胜区开会。学校各类会议的会场布置要简朴,会议议程简捷,会议材料要简装,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会议名义发放纪念品或土特产,严禁以开会、培训的名义安排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等。

18.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公务车辆,严禁对公务车辆进行超标准豪华装饰。规范公车管理,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车改革前,校领导因公用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外出调研、考察、开会,人数较多时,原则上要求集中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办公用房配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从严核定面积,禁止多占,禁止超标。严禁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因干部退休、调离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健全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

八、加强督促检查

19.干部率先垂范。各单位(部门)要将本办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自律,不搞特殊化,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学校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20.加强监督落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化认识,认真落实以上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校纪委、监察处设立专门举报信箱、邮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员工的举报和监督,并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回复、责令整改和处理。

21.强化检查考核。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每年至少向校党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检查执行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干部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要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湖北工业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湖工大党字〔2013〕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