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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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28 浏览: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按照我省“质量兴省标准先行”的总体思路,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民生为重点,突出抓好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等领域标准的制修订,省局将组织开展本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工作。请你们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时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在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地方标准制定的前期调查研究,避免出现所申报项目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已备案的地方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等不协调问题,确定申报项目。项目的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标准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WTO/TBT相关规定。

二、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的重点是各单位应认真梳理已发布多年的标准并结合近年湖北省地方标准清理结果(包括:继续有效,只需做少量修改;继续有效,需与其他标准整合;修订标准、整合修订标准;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意见),将不再适宜的标准提出修订,并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工作亟需规范的项目;

(二)现代农业、林业、标准化经营相关联的我省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农副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业基础设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和设施农业在内的节地、节能等农业创新技术;大宗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相关技术;动植物防控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开发与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节能环保服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节能服务所需的项目;

(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加工相关产品亟需的重要项目;

(五)现代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内的社会事业领域特别是旅游、物流、金融、科技服务、商贸服务、气象、劳动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公共安全等方面亟需规范的项目;

(六)为我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武汉城市圈建设服务等方面亟需规范的项目;

(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

三、各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应能代表我省产业发展水平和方向,该标准项目涉及产业的应用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覆盖面,各申报项目需进行标准项目查新并出具查新报告。省局将对申报的项目严格按标准制修订程序,搭建标准征求意见、信息征集,交流互动信息化平台,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遴选,保障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促进标准制修订过程更加公开透明。通过后予以立项,下达计划。对我省急需的项目,必要时采用快速程序立项。

申报的项目应突出基础通用、关键共性技术和利于推广的重要产品标准以及检测方法标准项目,减少一般性、适用范围小的产品项目,注意标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无充分依据将标准随意拆分为多个项目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四、申报材料应提交《2013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湖北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编制说明》(见附件),标准项目查新报告。各单位请将申报项目(附件1、2及查新报告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于4月8日前报送科技处106室(过期不受理)。

五、2012年度前已下达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未完成需保留的,应作出说明,重新进行标准项目查新,但不需重新续报。上年度完成不好积累较多的,建议本年度不再新报。

六、联系方式。

标准查新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电话:027-88226025

地址:武汉市武昌公平路6号 邮编:430061

附件: 2013年度项目申报表/编制说明

科技与产业处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