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机械学院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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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17 浏览:来源: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2015910-918

正式启动2016年度申报工作,9月中旬(9.17周四)召开国家基金申报动员会,成立机械学院自然基金工作小组。

以系为单位上报基金申报人名单。

2015921-1022

已申报基金教师收集、整理并研究2015年专家反馈意见。

新申请教师查阅资料,初步确定申报项目和写作提纲。

聘请专家作自然基金申请相关学术报告和指导。

10.22周四召开学院基金申报第一阶段总结会,每位申报者汇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

20151023-1123

1113日以前,已申报基金教师上交初稿,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审阅。

1123日以前,新申报基金教师上交初稿,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审阅。

20151124-1223

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完成第一轮修改

1225

收集本单位申报书,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

1226-1231

科技处邀请基金委专家对申报书进行指导。

201514

科技处反馈申报书修改意见

201515-226

学院检查工作进度,解决、回答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申请项目。

申请人自行修改申请书,或者聘请同行专家、同学修改申请书。

227

申请人将申请书交学院 ,各学院组织修改。

32日上午1100

学院将项目申请书交科技处。

32-33

校科技处完成申报书审核及第一次超项检查。

34

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以学科为单位全面审阅所有项目申报书,对每一个项目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35-36

申请人依据学术委员会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定稿。各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查重,特别对联合申报单位的参与人员注意查重。

36

学院将汇总材料及申报公函交科技处项目办;科技处全面受理申请书、审查表及申报公函; 所有申请书均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不再受理个人申报书。

37

聘请相关专家审查申请书。

38-39

将修改意见反馈给课题组,申请人及课题组完成修改、定稿后将纸质文件交科技处,电子版于17:30以前上传系统,以便查重。

310

科技处组织第二次查重,个别项目负责人修改、调整人员。

310-313

根据网上查重情况,撤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书。

314

申请书纸质材料进行盖章。

316

材料报送国家基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