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机械工程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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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6 浏览:来源: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办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文件规定和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雷

成员:聂磊、薛欢、翟中生、李奕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聂磊

成员:薛欢、翟中生、李奕、钟飞、刘顿、张铮、许万、杨奇彪、涂君、赵迪。

二、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 为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补考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排名前20%(只计初始成绩)。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水平。

5. 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6. 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710分制达到48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710分制达到425分)

三、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5日-9月10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学生,填写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申请,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截止时间9月10日下午16:00)。

2、9月11日--9月15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计算学业成绩、认定奖励加分(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在本科阶段自入学开始,截至2024831)、组织公开答辩等。

3、9月16日--9月19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公示4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进行调查,公布处理结果。

4、9月20日,学院按推免生名额1.2倍确定初选名单并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9月20--9月22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推免生名单在学校公示3日。

6、9月23日,学校上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四、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至我院名额为26个,且可以按照名额的1.2倍(31个)确定学院初选名单上报学校。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各个专业人数占全年级总人数比例分配名额: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含创新班、中英班) 14个;测控技术及仪器专业5个,机器人工程专业4个,工业工程专业1人,智能制造专业2个。

2、除上述26人之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测控技术及仪器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工业工程、智能制造5个专业分别按各专业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每专业各排序产生1个候补名额,总计5个候补名额。若有专业出现需要递补的人数多于1个的情况,则从第2个递补候选人开始,不再按专业排序,直接从剩下候补名单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

1. 学业成绩为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计算 GPA 时,重修课程只计初始成绩,未获得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不计入。

2. 学校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10 分封顶,且同类成果不超过 2 项,学科竞赛赛事总计不超过3项。

奖励分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申报当年 8 月 31 日所获得的荣誉或完成的成果。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校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 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论文等证明材料,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申请学生必须保证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即取消申请资格。具体奖励分标准见下表:

机械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一览表

单位 分值
荣誉称号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 分/项 3
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分/项 1.5
论文 A3 类及以上论文 分/篇 2
A4、A5 类论文 分/篇 1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分/篇 0.5
专利 申请人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本学科领域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湖北工业大学作为专利权人 分/项 0.5
竞赛获奖 A1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6/4/2.5/2
A1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2/1/1/0.5
A2、A3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4/2.5/1.5/1
A2、A3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分/项
1/0.5/0.2
A4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2.5/1.5/1/0.5
A4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分/项 0.4/0.2/0.1
B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1.5/1/0.5/0.2
B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分/项 0.2/0.1/0.05
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3/2/1/0.5
其他 实习 到国家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或海外支教 分/年 0.5

说明:

1.论文原则上须为学生在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唯一第一作者完成且与学业相关。

2.学科竞赛以团队参赛获奖的,排名第一、二、三、四、五的成员依次获得奖励分值的 1/2、1/3、1/4、1/5、1/6;若不分排名,团队负责人所得分数占奖项分值的1/2,其余成员平分奖项分值的 1/2;若未确定团队负责人,则团队全体平分奖项分值。学科竞赛以个人参赛获奖的,奖励分按该项赛事团队获奖相应等级的 70%计算。

3.国际赛事的最高级别奖项等级等同于该类别国家级获奖等级。

4.竞赛设置的最高奖项按特等奖计分,其他等次得分逐级依次递减。

5.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计算特等奖。

6.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归属第一单位必须是湖北工业大学。

7.同一奖项或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计算;赛事类别按照参赛当年教务处公布的学科竞赛指南进行认定,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具体细则可由各学院制定,但各类相应等级加分不得超过以上相应分值。

8.学术刊物等级以科研处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9.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团队奖项材料需附说明,必须明确是否有团队负责人以及团队负责人姓名。提交的说明需要有所有团队成员及指导教师签字,不得代签。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低于75分者;

(四)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低于75分者;

(五)确定推荐名单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六)申请出国者;

)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七、超过教育部规定接收免推生时限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本人放弃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其它事宜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批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