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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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3-22 浏览:来源:

  7周左右:进行毕业设计中期检查,教务处近期将随机抽查学生毕业设计的进展情况;

11周左右:学生提出答辩申请,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

13周左右:毕业设计答辩,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请各位指导老师严格要求所带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并督促学生认真、按时填写指导记录册;

  请指导老师督促学生每周至少将设计(论文)情况向指导教师汇报两次;

  如有要求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同学,请指导老师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并要求学生每周与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

办理校外完成毕业设计的程序

a)      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对方单位、系主任、辅导员、主管教学院长同意申请,且在申请表中签字;

b)      申明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期间,安全问题自己负责;

c)      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校内外教师联合指导、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制。校外协作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学生应准备校外指导教师的职称证复印件。

校内指导教师对校外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进行全过程检查指导,定期了解工作进度,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向学生强调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应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协作指导教师的安排,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册》,并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

  请各系统计截至目前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并于本周五下班之前反馈至教学办,且督促学生办理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手续;

  对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较高的同学,指导老师应提前做好评选省优的准备,要求注重毕业设计(论文)本身,即送审省优中的网上盲审部分,并注重其原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