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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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5-10 浏览:来源: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研〔2012〕1号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12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省级评选的相关规定,开展2012年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组”(表格见附件1), 对所在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根据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分体系(见附件2),采取盲审形式,进行细致的评审。据评分情况进行排序,结合推荐省级名额(见附件3)按论文的优秀程度排序上报。

    三、对评选为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应加强质量审核力度,严格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对检测重复率超过30%的论文一律要求整改或撤评,杜绝学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四、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工作安排:

   (1) 5月7日 ,学院将“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组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2) 5月24日 ,学院将“学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分组情况及具体安排”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3)6月初,学校拟组织开展全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公开答辩;

   (4) 6月8日 之前,学院完成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及成绩提交;

   (5) 6月11日 ,学院将审核完整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材料汇总后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五、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报送材料将依托省级优秀论文评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评审(具体要求见附件4)。所报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必须按附件5的格式做一份“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声明”单独上报,否则不能参加省优评审。

    学士学位论文上报时不再分等级,按论文的优秀程度排序上报。独立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上报时,“单位代码”一栏填写独立学院代码,但数据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上报论文专业代码一律使用国家标准代码,自设专业代码请提前在本单位专业代码库中添加更新并报工作人员备案,否则一律视为错误论文不予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doc